发票税控系统开票软件技术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014-12-22     来源:

发票税控系统开票软件技术服务协议

尊敬的纳税人:

为确保您公司正确和安全使用发票税控系统开票软件(以下简称开票软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方向您公司提供开票软件技术维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我方受您公司委托对您公司使用的开票软件进行技术维护,主要包括:

(一)安装服务。我方应协助您公司提供能正常运行开票软件的硬件环境和运行环境。我方负责您公司开票软件的安装,保证您公司能正常开具发票。

(二)技术支持服务。为保证开票软件的正常运行,我方为您公司提供全天候免费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解答您公司的技术问题。

(三)专用设备维修服务。您公司使用的开票软件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发生损坏的,我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无法维修的负责免费更换(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四)培训服务。我方负责为您公司开票软件操作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并保证操作人员学会使用开票软件。

二、服务收费

(一)在您公司开票软件运行期间,您公司于每年服务费到期之前向我方缴纳开票软件技术维护费。

(二)首套收费标准 280 元/年,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盘系列产品的纳税人,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费。

三、服务方式

(一)电话服务。我方设专线电话向您公司提供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解答您公司问题,指导您公司排除故障,以满足您公司服务需求。专线电话号码为: 4006112366

(二)上门维护。对于远程电话不能解决的问题,我方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及时上门解决,现场排除故障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三)回访服务。安装或升级后一个月内我方至少安排一次电话回访;一年应提供不少于一次的上门回访服务。

四、违约责任

(一)我方不得无故解除对您公司的服务,否则我方必须承担对您公司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二)您公司有权向我方或主管税务机关投拆我方服务质量或技术服务工程师,我方对投拆的问题和被投拆人员,经查实确认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您公司;

(三)以下原因造成开票软件无法正常使用的,我方只负责恢复开票软件的正常运行,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操作人员误操作的;

2、人为造成专用设备损坏的;

3、您公司自行对开票软件移机造成的数据丢失和软件损坏的;

4、计算机感染病毒的;

5、不可抗力(如雷击、突然停电)等原因。

五、纠纷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商定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期限及终止

(一)本协议在您公司使用开票软件期间内有效。

(二)在有效服务期内,您公司被取消或自愿放弃使用开票软件的,您公司应在获得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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